

关于开展拖拉机推广鉴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专项调查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6〕77号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对推广鉴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结果的监督管理,确保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拖拉机推广鉴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至2026年上半年拖拉机推广鉴定证书采信的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和可靠性试验报告(鉴定采信的报告编号明细电子版文件单独发送给各检验检测机构)。
二、提交材料清单
请各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检查范围,认真梳理并报送以下材料:
1.出具的翻倾防护装置强度和可靠性检验报告编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翻倾防护装置和可靠性检验报告分别列出,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2.鉴定采信的检验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3.鉴定采信的检验报告检测原始记录扫描件(含手工记录、电子数据导出文件等);
4.监测数据记录(适用2024年7月1日后出具的可靠性报告)。请提供监测数据查询系统的网址、查询账号和密码。系统应能查看试验样机的作业时间、作业轨迹、作业量、油耗量、运行过程抓拍图片(图片采集时间间隔不大于20分钟)、故障位置图片等信息,非正常停机应注明原因。如不能远程查看,提供系统导出的记录和下载的图片;
5.检验检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总站鉴定业务处。鉴于文件数据量较大,为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采用物理介质提交(U盘、光盘等)。
报送材料要求:
1.每个报告的相关材料(含报告扫描件、原始记录扫描件、监测数据说明等)合并存入一个独立文件夹,文件夹以“报告编号”命名。
2.各机构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签署承诺书,全力配合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夹命名规则整理资料,确保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提供查询平台的,应确保在专项调查期间账号有效可用。
四、专项调查结果处理
总站将组织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将赴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如发现存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或第十四条规定的违规情形的,将做出暂停或停止采信的处理。
联系人:相姝楠
联系电话:010-59199153
邮箱:NJJDYW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附件:1.出具检验报告编号明细表
2.检验检测机构承诺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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