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安徽省做好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等机具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2026
03/03
10:50
anhui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等机具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就我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等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必须在安徽省“优机优补”、农机创新产品范围内,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有变化的以最新通告为准。

二、投档条件

(一)“优机优补”产品

1.补贴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通过在我省区域内(或外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田间实地验证评价相关资料。

3.提供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

4.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资料,且三包服务网络覆盖率≥90%。

5.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佐证材料(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申请日期当日下载的信用报告)。

6.近三年在全国未发现较重及以上违规经营行为,相关产品近三年内在全国无重大质量投诉,其中“较重及以上违规经营行为”,以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违规通报信息公开”(https://td.sxwhkj.com/B_BlackFront/PubBlackViolationList)和“黑名单信息公开”(https://tdsxwhkj.com/B_BlackFront/PubBlackRosterList)查询结果为准。

(二)农机创新产品

1.专项鉴定产品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专项)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农机新产品

(1)产品或其主要设备应提供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证明之一。

(2)提供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或委托县级及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验证材料。

(3)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

(4)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试点产品生产、经营相关内容。

(5)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佐证材料(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申请日期当日下载的信用报告)。

(6)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其生产设备的执行标准(仅限成套设备产品)。

(7)至少提供2个在我省已经建成的应用实例材料。

(8)提供“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备案的执行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生产企业主动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td.sxwhkj.com,提交需要投档的产品信息。

(二)生产企业在投档平台内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填写企业信息,提交以下信息和资料:

1.鉴定信息,包括鉴定证书颁发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日期、鉴定(检验、认证、检测)报告、适用性验证报告等。

2.机具信息,包括大类、小类与品目,名称与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机具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铭牌照片等。

3.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其中成套设备标牌内容需包括:建设主体名称、产品名称及编号、执行标准、建设地点、建设完成日期、生产(建设)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验收单位名称等。

4.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附件1)或安徽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生产(安装)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生产企业应主动提供纸质材料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局。未主动、明确说明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自主投档是生产企业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提,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五)所有投档材料将向社会公布,生产企业提供的投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投档材料与鉴定(检验、认证、检测)不一致等情况,将依规处理并由企业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六)投送产品符合投档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通过。

(七)原则上每年度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演示(展示)评价活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参数有调整的,以及农业农村部另有规定的试点产品等机具,需重新投档。

2.生产企业须严格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因素,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填写补贴额。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销售价格,主动降低产品补贴额。

3.投档产品可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查询印证,证书状态为“有效”,填报的“品目”应与公布的获证产品“所属品目”一致。

4.对于提供不实投档信息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等行为,查实后将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5.参与自主投档的机具生产日期须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且需标注并明确至日。

6.被限制投档的产品,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局反映,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7.演示评价。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对新增品目产品、提高补贴额比例产品、有异议的投档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按我厅要求组织开展现场集中演示评价,演示评价通过后的产品可按程序获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质。机具现场集中演示评价的具体产品、演示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投档政策联系电话:0551-62666802;邮箱:ahbttd@163.com;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局)。

自主投档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0560569转2,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政策请点击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s://nync.ah.gov.cn/ahsnjgzbtxxgkzl/index.html。

附件:

1.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

2.安徽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生产(安装)企业承诺书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产品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与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政策实施,自觉遵守“优机优补”政策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销售的“优机”产品配置与鉴定(认证、检验检测)报告信息一致,并符合“优机”相关档次要求。

二、承诺销售的“优机”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可靠、先进适用。其性能及作业质量在一定年限(或作业量)内能够保持并不降低。

三、承诺销售的“优机”产品开具发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开票价格与实际交易金额一致。

四、承诺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

(一)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和网络。设立覆盖全省的维修服务网点,配备足量的专业维修服务人员并建立稳定的配件供应渠道。

(二)对所销售“优机”补贴机具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

(三)提供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行业标准的售后服务,在法定三包期的基础上至少延长1年。保证及时响应购机者诉求,提供技术培训、维修保养及配件供应等全方位服务。

(四)设立并公布24小时服务热线,承诺在合理时限内解决用户反映问题,承诺4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具作业服务。

五、承诺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损失的,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等相关规定处理。由生产企业承担因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退回退货产品的补贴资金。

六、承诺在销售“优机”产品同时,与购机者签订《“优机”补贴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并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调查与监管。

如违背以上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相关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接受退出“优机”补贴范围、列入“优机”黑名单等处理结果。

注:本承诺书由农机生产企业盖章确认后上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并视同其授权的经销企业同意承诺条款。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生产(安装)企业承诺书(模板)

本企业自愿参与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充分了解并遵守安徽省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及规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同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正确宣传补贴政策,规范安装使用产品铭牌等标志标识,不误导购机者购置补贴产品,不参与购机者虚假申领补贴,不参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违规违法行为。

(二)按补贴政策要求提供、保存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供应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品,安装的设备产品结构、材质、性能、建设安装等方面不低于国家、行业、团体和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成套设备建设安全性负责;对出具给购机者的税控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进行核对,主动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企业(或用户)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实际收款金额与开具发票金额一致,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

(三)出具的税控发票包含购机者名称、身份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设备生产企业、数量、型号、机具名称、销售价格等信息。

(四)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财政部门后,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五)配合购机者进行竣工验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对用户开展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

(六)发现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当地行业部门,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加强整改。

(七)承担违反政策规定和本承诺书内容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主动退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补贴资金损失,妥善处理好所有纠纷,并接受处理。

(八)自愿承担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的其它有关责任和义务。

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等机具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doc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相关汇总: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政策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布情况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下载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5年农机补贴违规处理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共0条评论网友评论

猜你喜欢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中国农机商情 行业资讯大全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大田直播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信农贷 农惠通 信农保 大田滋味网 大田农资网 农机物联网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询价 帮你贷款 帮买保险 帮你维权 有事问帮帮 网站地图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公司介绍 服务介绍 媒体报道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