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0
06/09
09:41
王虎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要求,我省制定了《2018-2020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陕农机发〔2018〕7号)。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要求,2020年继续遵照该方案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优化。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我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实施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与政策支持融合增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及产品资质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财两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结合我省实际,聚焦瞄准“3+X”特色产业装备发展方向,兼顾满足公共需求,按照扩范围、补短板、优结构、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15大类38个小类106个品目基础上,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沼气发电机组等机具装备和茶叶色选机、茶叶输送机、茶叶压扁机、果树修剪机、食用菌料装瓶(袋)机、果园轨道运输机、秸秆收集机等助力丘陵山区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各地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补贴范围内机具给予的累加补贴,或对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给予的地方补贴,具体补贴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产品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结果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也包括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各市(区)对购机者反映及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并上报。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

四、资金分配使用

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购机需求、绩效管理、违规处理及当年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组织开展资金测算,结合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总量,安排下达市(区)补贴资金规模。

加强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上年有结转的市(区)要高度重视,优先在下年使用结转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废更新补贴

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六、投档管理

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投档实行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制,自愿参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按机具投档相关规定提交资料,并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自主归档诚信行为负责,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集中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

七、补贴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财政惠民农补贴一卡通账户)”。

八、相关要求

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全面实行企业网络投档常年受理,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全面实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补贴受益信息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结合实际及时开展省域内资金余缺调剂,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强化企业承诺践诺,对存在突出违规问题的企业实行全国联动查处,严查严处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附件:

陕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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