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1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号)的规定,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制订了《仿炭焙茶机》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1),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张守宇,联系电话:0591-87511797,邮箱:fjnjjdtg@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仿炭焙茶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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