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五五”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9月9日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pdf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五五”规划
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强国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破解农业机械化短板弱项,持续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水平,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生产及农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实现更高水平机械化;平原地区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质效进一步提升,丘陵山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提高到75%以上;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装备在农业机械化领域广泛应用。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农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
二、深入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提升先进适用产品供给能力
(一)持续优化完善农机需求目录。发挥农机装备需求目录指挥棒作用,立足生产急需急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组织农机企业、科研单位、鉴定推广机构、应用主体等力量,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梳理农机装备整机、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等攻关需求,动态调整更新农机装备需求目录,排定研发优先次序,集中力量分批攻关,推动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加快迭代升级、“填空补短”。
(二)培育壮大高水平农机制造业企业。分类培育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工程机械、汽车、电子等领域先进企业跨界进入农机赛道。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推动农机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提升企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直营服务网络和数字化运维平台,将服务链条延伸拓展到应急维修、技术培训、零部件供应、数据分析等全周期。推动构建以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为核心的优质农机企业评价体系,持续提升农机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努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三)打造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引导创新资源要素向产业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地区集聚,培育提升农机装备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探索推进跨领域跨区域集群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的细分领域,布局建设农机产业园区,依托农机产业园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四)推动研产推用一体化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牵头与科研单位、检测机构、鉴定推广机构、应用主体组成研产推用联合体,共同推动农机创新产品研发设计、样机试制、中试验证、田间性能试验、熟化定型、改进提升和推广应用等。建立以产业化为导向的农机研发攻关评价体系,突出强调机具销售台套数、推广应用面积等指标。
(五)夯实农机研发制造基础。高水平建设农机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部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载体,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推动软硬件产品代际兼容、同类互通。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进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机上集成应用。推进关键零部件研发,建立软硬件适配验证体系,加强零部件、操作系统、软件与整机适配应用,持续强化关键零部件供给能力。


三、聚力打通中试熟化堵点,加力推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六)全面提升农机中试验证能力。开展全国农机中试验证能力规划布局,依托头部企业、科研单位和鉴定推广机构,分区域,分产业布局建设重点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检测机构、鉴定推广机构协同开展中试验证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复杂环境试验、可靠性适用性仿真分析等关键问题。开展试验检测条件及流程数智化改造,提升中试验证质量。推动已建成的中试验证平台和性能检测中心面向行业提供中试验证公共服务。
(七)加速创新产品熟化应用。布局建设一批农机综合性熟化应用试验场,开展不同地形条件下的整机可靠性试验、适应性评价、安全性检验服务,推动检测结果跨区域、跨部门互认。开展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县域规模化熟化应用试点,支持基础条件好、承担意愿强的地方和垦区开展中试熟化一体化基地建设。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在规模化熟化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全过程参与农机熟化应用。
(八)加快先进适用农机一线部署。推动“优机优补”、“作业补贴”等政策协同发力,加快在用农机迭代升级。分产业、分品种制定薄弱环节机具推广方案,创新推广方式,通过现场演示、静态展示、田间测试、技术培训、线上推介等形式,打通“最后一公里”堵点。鼓励农机应用主体与农机推广机构、科研单位、企业团队等建立长期指导服务关系,促进新技术新装备示范集成。通过举办展览会、农机创新产品对接会等活动,促进供需对接,提高推广效率。


四、拓展农机应用空间场景,推动形成新产业新业态
(九)打造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新业态。因地制宜拓展“低空+田间作业”“低空+吊装转运”、“低空+生产服务”等应用场景,稳步推进植保施肥、播种投饵、农情监测、水质监测、草场管理、牧群监控等生产应用服务。积极发展农业低空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国有农(牧)场等规模化应用主体打造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场景。布局建设重型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平台、充换电桩(站)等基础设施。推动低空装备更好破解丘陵山区“上山难”、“下山难”问题。
(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农业机械化。推动农机装备与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突破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等环节技术短板,发展具备自主路径规划、自主姿态调整、自主决策控制、远程运维、人机交互、群控操作等高度智能化功能的作业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慧农(牧、渔)场、智慧果(茶)园,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集成配套,拓展“人工智能+”农机应用场景。
(十一)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将丘陵农机作为农机研发重点,集中开展丘陵山区通用动力底盘、轻简型作业装备、黏重土壤适用装备等研发,构建覆盖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各领域的全程机械化应用场景。制定完善适宜机械化生产的丘陵山区作物种植模式、田间管理规范及标准,稳妥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建设和果(茶)园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
(十二)加快畜牧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升畜牧业设施装备水平,加快精准饲喂、畜禽屠宰、智慧监测、智能环控等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集成应用。着力构建水产高质量养殖全程机械化体系,加快补齐主要养殖模式、重点生产环节机械化短板。推进粮油、果蔬、畜牧水产及特色优势农产品初加工急需急用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畜牧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作业社会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增强重点环节社会化服务能力。
(十三)深化农机产业国际合作。支持国内农机企业参与国外企业配套。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欧美国家在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市场准入、人才培训等方面交流合作。


五、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质量和水平,增强农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十四)着力提升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质量。在播种环节,大力推广高性能播种机,深挖高质量机播在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的潜力;在机收环节,大力推广高效低损收获机械,加强机手培训,提高机手操作水平,深挖机收减损潜力;在田管环节,重点提升各类机具智能化水平和作业质量,推动田管节本增效。推动北斗导航装备在农机领域大规模应用。分区域、分作物、分环节完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推动机手操作水平和农机作业质量全面提升。
(十五)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平急两用”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培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全覆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开展生产托管、订单作业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农机作业服务供需高效对接;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增强服务小农户能力,保障“小散偏”地块服务需求。
(十六)增强农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配强应急救灾机具,提升生产服务和应急救灾能力。建强用好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实现服务能力对所有主产区乡镇全覆盖。健全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以市场化方式储备应急救灾机具和产能。建立健全区域应急作业协作机制,提升区域间应急救灾协同能力。加快补齐粮油烘干能力短板,因地制宜推进“玉米籽粒机收+烘干+仓储”新模式。完善农机作业指挥调度机制,推进各级农机作业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


六、强化全产业链政策支持,提升农机行业管理水平
(十七)加强农业机械化全产业链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在用一线农机结构优化。加强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高质量建设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创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业技术侵权鉴定标准和快速响应机制。
(十八)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强化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加快建设高层次农机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农业机械化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加强农机手队伍建设,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开展田间作业比武和农机操作维修技能竞赛,提升机手操作水平。鼓励各地加强农机手工伤风险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手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加强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机修理工、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等培育。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和队伍建设。
(十九)强化标准大纲及鉴定检测支撑。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零部件一关键系统一整机一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标准相互适配。推动国家、行业、企业及团体标准协调发展,提升农机鉴定大纲和技术规范制修订质效,推进农机认证规则与标准大纲相互支撑。用好工业系统检验检测体系资源,支持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科学规范拓展采信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提升农机鉴定机构基础条件能力。优化急需急用产品鉴定程序,依法依规开辟“绿色通道”。发挥农业机械化系统整体力量,加强农机鉴定检测全过程监管。
(二十)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各层级各方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常态化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加强农机作业现场秩序维护。加快淘汰老旧农机,提升机具安全水平。严格牌证管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机安全执法服务,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民用航空器在农业领域应用风险管控,做好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考核和教育管理,加强合规飞行宣传引导。
(二十一)持续提升农机产品质量水平。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引导农机企业参与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为农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推进实施农机装备质量强链,促进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推动企业健全农机产品质量责任制,完善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制度,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持续提升。推动农机“智能+”监管模式创新,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



七、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摆在“三农”工作重要位置。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深入动员跨行业系统力量,抓好规划落实。强化区域协同,树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观念,发挥不同地区研发制造、中试熟化、应用场景、市场需求等不同优势,协同推进农机研制应用。强化央地协同,确保中央与地方、各省份之间相关政策协调同步、同向发力。加强农业机械化统计监测。适时开展“十五五”规划任务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推广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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