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须实现变型拖拉机全面清零。
清零工作持续推进,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3月27日,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现变型拖拉机存量清零,具体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在此基础上,四川省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全省7个市(州)、135个县(市、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也已全部报废清零。
随后,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等省份也相继发布通告,宣告辖区内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注销,实现清零。
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1号通告,宣布全市变型拖拉机存量已全面清零。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变型拖拉机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牌证均已失效,相关机具不得继续上路行驶。对违规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已如期完成,更多省份将陆续发布正式通告。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相互转告,切勿违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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