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做好2026年我区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工作,根据《2026年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自走式马铃薯残膜回收联合收获一体机的改制
项目管理单位: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资金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任务目标:改制样机1台,完成详实的改制试验测试报告。
(二)葡萄冬季预修剪机的改制熟化应用
项目管理单位: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任务目标:生产应用不少于1台,建立熟化应用基地不少于2个,推广应用面积不少于300亩。完成定型机具的葡萄园生产考核验证,形成详实的性能测试报告、对比分析报告和适应性评价报告。组织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活动不少于1场次,培训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及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不少于50人次。
(三)电驱式智能控制谷物播种机的改制熟化应用
项目管理单位: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任务目标:生产应用不少于3台,建立熟化应用基地不少于3个,推广应用面积不少于500亩。完成定型机具的田间生产考核验证,形成详实的性能测试报告、对比分析报告和适应性评价报告。组织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示范活动不少于1场次,培训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及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不少于50人次。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联合体由牵头单位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现场ppt答辩。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专家评定。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将承担企业信息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支持。
(三)立项实施。承担企业经专家评定确定后,签订任务书。对联合体申报的,牵头企业与相关管理单位签订任务书、与联合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资金使用安排、绩效目标、知识产权归属及法律责任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项目鼓励联合体申报,具备独立完成机具改制熟化应用的企业可单独申报。联合体应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研发生产能力的农机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以及至少一家相关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主体)共同组成。
(二)资金管理要求。自治区财政补助项目资金30万元/项,主要用于设备、材料、测试、加工燃料动力、知识产权事务、机具熟化推广等直接费用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其中,用于研发改制、熟化定型的资金不得低于70%,承担企业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农机部门用于开展督导服务的资金不得高于10%。项目管理单位按项目进度和任务书约定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承担企业,联合体申报的,牵头企业按照合作协议,拨付其他联合单位。
(三)其他要求。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经具体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一式10份,于2026年2月5日前报送至宁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鉴定检验科。
联系人:张增0951-5169877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农业大厦18楼
附件:2026年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项目申报书
附件:2026年农业新机械引进改制与熟化应用项目申报书.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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