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
02/06
17:01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精神,为加快培育我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自愿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见附件2、3)并附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省级供销社、农垦等有关主体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逐级审核、择优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汇总并填写《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出复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汇总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遴选出拟认定为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提升发展主体清单。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提升发展主体清单,将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农业农村厅予以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5日前报送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精神,抓紧组织市、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

附件:1.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标准

2.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

3.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4.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

关于开展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x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1日


共0条评论网友评论

猜你喜欢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中国农机商情 行业资讯大全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大田直播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信农贷 农惠通 信农保 大田滋味网 大田农资网 农机物联网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询价 帮你贷款 帮买保险 帮你维权 有事问帮帮 网站地图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公司介绍 服务介绍 媒体报道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