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以支持乡村振兴

2023
07/13
17:29
王虎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337号建议的答复


张君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以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类补贴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粮食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205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并将其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在关键节点及时高效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00亿元,进一步释放中央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统筹支持粮食生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充分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种粮成本和基本收益综合测算补贴标准,深入研究种粮农民收入保障机制,让实际种粮农民获得稳定可预期的种植收益。

二、关于增加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品种

2021年12月,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自2022年起,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地方,由地方结合实际将奖补资金用于支持自主确定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2022年,中央财政拨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59.74亿元,较上年增长148.2%。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财政部,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在保障农户收益、增强农业防灾减损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关于创新衔接资金支出方式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调整优化政策供给,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021年3月,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为地方聚焦巩固衔接工作用好资金提供了制度依据。2022年2月,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进一步细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明确各地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鼓励各地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禀赋,统筹发力发展产业,强化联农带农富民机制,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有关制度要求,目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暂时不能用于地方牵头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安徽省可立足本地实际,利用自有财力,在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围绕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有效使用方式,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让脱贫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下一步,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强化投入保障,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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