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2022
05/31
11:31
王虎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赣农字〔2022〕22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要求,大力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省粮食作物托管服务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60%以上,服务带动小农户50%以上;各类服务组织数量年均递增8%,服务营业收入年均递增7%。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引领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工作重点

1.聚焦服务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县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积极推动全省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小农户的创新试点。

2.聚焦发展生产托管。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模式,重点支持一家一户做不了、做不好或做了不划算的集中育秧、机插(抛)、病虫害统防统治、秸秆处理、烘干仓储等关键薄弱环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扩大托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全程托管等模式。

三、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3.培育多元主体。鼓励各类涉农服务主体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优势,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服务的重要力量,鼓励其组织农户与服务主体对接;把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

4.健全服务网络。推动高安市、余干县、吉安市青原区等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率先启动县、乡、村三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网络建设,根据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形成县有托管运营中心、乡有托管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点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5.鼓励强强联合。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合作,组建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打造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服务组织体系。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技术推广,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面临的技术、装备、人才等难题。

四、推广创新服务模式

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对全省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开展创新试点运行监测,适时启动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打造一批创新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服务创新模式。

6.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模式。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导农户自愿将农村承包地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集中连片,统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村集体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7.推广“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引导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承包地以及村集体机动地、土地整合后溢出土地等,统一委托给服务组织开展全程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应优先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入股农户每年获得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的保底收益,超过合同约定的收益部分,按村集体和农户入股比例分红。

8.推广“服务主体+家庭农场”模式。引导农户成立家庭农场,实现土地集中连片,服务组织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优势,为一个或多个家庭农场提供全程或多环节生产托管服务。

9.推广“服务主体+农民合作社”模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入股农民合作社,由合作社委托给服务组织开展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主体应优先确保入股农户每年获得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的保底收益,超过合同约定的收益部分,按农户入股比例分红。

10.推广成熟典型模式。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鼓励具备托管服务能力的脱贫村及重点帮扶村,通过采取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利用衔接资金购买或建设服务设施设备作为村集体经济资产,直接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并对有托管服务需求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给予适当优惠。

五、提升服务水平

11.拓宽服务领域。推动服务领域从粮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延伸,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延伸。支持服务组织围绕大豆、油菜等油料作物扩种的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

12.规范服务标准。加快出台我省水稻生产托管服务地方标准。研究制定省级柑橘种植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

13.强化服务监管。推广使用标准格式合同,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加强服务价格指导,坚持服务价格由市场确定原则,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各服务环节价格。

14.搭建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地运用好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好各类现有的市场化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耕、种、防、收等各环节托管服务的精准监测,有效防范和化解作业质量监测难、面积核查难、补助资金发放风险大等隐患和问题。

六、强化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推动。各地要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具体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财政、银保监、供销等部门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邮政公司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统计调查与监测分析制度,构建多方参与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调度评估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6.加强工作评价。重点加强对关键发展指标的工作评价。采取建立台账、乡镇填报、逐级上报、一季一报的方式进行调度统计,统计表和台账格式详见附件。上述关键指标发展情况将纳入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评价内容,各地报送情况将计入评价分值。

17.强化项目监管。规范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县要加强项目考核验收,鼓励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考核验收;项目所在地乡镇、村两级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项目资金拨付、绩效任务完成和服务质量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18.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导向的“托管贷”等金融产品,增加金融供给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托管保险产品,提升对服务组织和小农户的风险保障能力,帮助小农户更好地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附件:1.市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统计表

2.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台账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年      市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计量单位:万亩、万元、个

序号

县(市、区)名称

乡(镇)名称

粮食作物托管服务面积

托管服务小农户面积

托管服务小农户数量

服务营业总收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                    农业企业

(四)    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

(五)       供销合作社

(六)    服务协会

(七)   家庭农场

(八)   其他服务组织

总计(此列不必填写,自动汇总)

合计(此行不必填写,自动汇总)














1
















2
















3
















4































附件2









年        县       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计量单位:亩、个、万元



序号

服务组织所在地址

(具体到村)

服务组织名称

服务组织类型

粮食作物托管服务面积

托管服务

小农户面积

托管服务

小农户数量

服务营业

总收入



合计(此行不必填写,自动汇总)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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